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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浏览次数:[]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4〕26号)和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度“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28号)要求,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学习、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7.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二、奖学金标准

每生每学年4000元。

三、名额分配

本年度下发“筑梦奖学金”名额共计2

四、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11月6日-11月7日学生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第二阶段:11月8日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严格评审,将推荐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核。

第三阶段:11月11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学生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第四阶段:11月18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陕西省学生资助事务中心上报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

1.《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

2.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导出的最近一年贷款合同。

3.《美术学院2024年筑梦奖学金申请者信息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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