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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2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资助体系建设,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修订)》(宝文理院学字〔2025〕4号)、《关于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5]6号)要求,现开展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我院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减免内容

2025-2026学年的学费

三、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三)本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

(四)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则优先进行学费减免:

1.烈士子女、孤儿;

2.脱贫不稳定户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残疾学生等重点保障人群;

3.家庭成员长期患有重大疾病、父母双方有一方亡故或家庭遭受突发严重困难的学生;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山区的学生。

(五)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减免学费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通过服兵役教育资助、民政部门补贴等获得下一学年学费减免的学生不再享受该政策。

四、减免等级

学费减免分为全部免除和减半免除两个等级。我院推荐申请学费减免学生总名额为5名。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校实际情况进行差额审定。

(一)全部免除:烈士子女、孤儿等困境学生或重点保障学生优先认定审核减免下一学年全部学费。

(二)减半免除: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学校根据其家庭实际、已获资助及在校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经过认定审核,可减免下一学年半数学费。

五、减免程序

(一)学生申请。5月13日-5月16日,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佐证材料,填写《2025年宝鸡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2025年宝鸡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学生材料真实性证明》(附件3,纸质版)。

(二)学院初审及公示。5月19日-5月30日,学院审核申请材料并提出学费减免初步意见,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核及公示。6月3日-6月30日,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二级学院上报材料汇总、审核,上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实施执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确定的学费减免名单报财务处,办理涉及学生下一学年学费减免手续。

六、材料报送

申请同学须于5月16下午5点前报送学生申请书纸质版、《2025年宝鸡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附件1,纸质版双面打印)、《2025年宝鸡文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美术学院学费减免学生材料真实性证明》(附件3,纸质版)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博文楼1304办公室

电子版发送邮箱:20798435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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