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力量,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均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奖励标准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三、名额分配
我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下发名额1个,备选名额1个。
四、评审条件
1.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一年级专业前10%,且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至少有一项位于前5%、没有不及格科目。
2.对于极个别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详见《宝鸡文理学院本科生评优评奖办法》(宝文理院学字[2020]7号)的附件1《宝鸡文理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
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美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者获奖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发送至助学部(QQ:2770395041),学院初审后将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