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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23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建立健全资助育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筑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保障底线,护航青年学子逐梦成长、砥砺成才,2026年我校持续开展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含义及类型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依托中国银行面向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两类。学生同一时期不得同时办理生源地、校园地两类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均需要本人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申请对象及条件

同一时期未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含2026级新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申请学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失信等不良记录;

4.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学校、中国银行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合理使用所贷款项,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并在中国银行开立本人借记卡。

三、贷款金额及期限

1.额度标准。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最高额度25000元。

2.利息政策。学生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无需承担任何利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自行承担。

3.还本期限。还本宽限期为5年,宽限期内学生仅需偿还贷款利息,毕业后第6年开始偿款本金。若学生出现逾期还款、违约拖欠行为,银行将按规定计收罚息,不良征信记录由学生自行承担后果。

四、贷款办理流程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线上全流程办理,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

1.学生自主申请(9月19日前)。学生登录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进入“国家助学贷款”页面,完整填报个人就学、家庭、账户信息,按系统提示上传佐证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

2.学校初步审核(9月24日)。学工部登录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核查学生申请材料是否完备。

3.银行系统审批(9月25日)。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系统自动实时线上贷款审核。

4.学生签署合同(9月26日)。学生登录手机银行,在线电子签署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5.学校入学确认(9月28日-9月30日)。各二级学院收集贷款学生入学确认码,学工部在相关系统内完成学生在校入学身份核验确认。

6.贷款资金发放(10月初)。中国银行将学生学费、住宿费直接划转至学校账户,剩余生活费划转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

中国银行联系方式:0917-3368972、351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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