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财办教[2024]135号文件规定和校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通知要求,对于保留学籍、休学、退学或春季入伍的情况,离校即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本学期我院涉及一名春季入伍的受助学生(2021级国画3班赵天宇,一般困难),本学期需要动态调整成另一名符合条件的学生(上学期已入库未获得国家助学金,等级与原学生一致)。根据我院上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情况,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将这一名额调整为2021级国画3班韩双杰。现对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学院学生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受理地址: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博文楼1304室)
受理电话:0917-3566205
受理邮箱:872965435@qq.com
美术学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