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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教职工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3-11-0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美术学院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规范会议活动、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精神的准确传达和有效落实,使得会议安排和工作措施顺利落实,达到会议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会议管理。与会教职工应按会议、学习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会议期间要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守纪律要求。会议期间,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振动。

2.严格请假制度。会议和集体活动实行签到制度,参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不得找人代签。考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到公正、及时,不得弄虚作假。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参加会议或活动的,应提前向领导(党委组织的会议向书记请假、行政会议向院长请假)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经批准后向会议考勤人员告知,请假或缺席会议的参会人员在会后须及时了解会议内容。

3.严格会议考勤。会议考勤由党政办公室负责,其它会议考勤由相关活动组织人员负责,考勤记录会后妥善保存备案,做为年度考核参考依据。要求教职工参加的培训,不得安排学生顶替。不请假者按旷会处理。病假需提供相关证明。请事假一次,扣发年底公共服务管理费50元/次;旷工每次扣发年底奖励津贴100元/次;。

4.严肃会场纪律。所有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重要会议和大型会议、报告、培训应提前5分钟进入会场,不得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中途退场的,要经会议主持人或学院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

5.本制度所指的“学院会议”是指美术学院全体教职工大会,以及学校通知的和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的专题会议。

6、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美术学院

2023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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